1.文件依据:依据《关于建立省级农村固定观察点的通知》(闽委农办〔2009〕30号)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的通知》(农政改发〔2019〕4号)以及《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拨付2024年国家级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补助经费的通知》(闽农研函〔2024〕326号),2.补助对象:农村固定观察点的补助对象为农村固定观察点记账户、辅导员、辅助调查员、辅导点,3.补助内容:农村固定观察点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固定观察点记账户、辅导员、辅助调查员误工补贴,农村观察点调查日常工作经费和业务培训等,4.补助标准:观察点记账户补贴,按照记账户的户数安排补贴,记账户补贴按照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每人全年安排补助960元,50户合计4.8万元,按照记账户的户数来确定,每个村全年安排辅导员补贴经费1.7万元,调查工作培训经费按国家级观察点每个村1.7万元,国家级观察点调查补助经费:2024年明溪县4.589万元,调查补助经费用于观察点常规调查、专项调查、辅助调查员补贴、县级调查员工作经费、优秀记账户补助等,由项目县根据农村固定观察点记账户户数、辅导员数量、调查任务、业务培训等因素安排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