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加强和规范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库建设,推进衔接资金项目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项目信息化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景财农〔2022〕1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5年衔接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项目申报范围(一)围绕促进扶持对象增产增收1.支持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民族手工业、农家乐、乡村休闲旅游业以及电子商务平台、市场营销服务平台、扶贫光伏发电系统建设等,2.发展集体经济的集体物业和服务设施的改建、购置,(二)综合试点项目1.乡村振兴综合试点项目,项目范围主要为产业类项目,农林牧渔业以及相关副产业发展、农业生产设施设备提升、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仓储保鲜、品牌打造、数字化应用、乡村休闲旅游业等项目建设,突出“一县一链”建设主轴,结合地方产业发展实际,培育特色产业链,推动农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补助资金从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原则上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按照省补助比例不高于80%的标准,由县(市、区)统筹省级补助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组织实施,项目周期2年,2.革命老区乡镇红色乡村振兴试点项目,围绕红色建筑保护修缮、红色文化传承弘扬、老区产业发展壮大、革命老区农民生活品质提升等四大行动,有重点选择1-2个维度,开展革命老区乡镇建设提升,省级根据验收评估结果对入围项目建设的地区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每个省级革命老区乡镇红色乡村振兴项目补助不超过300万元,(三)围绕改善提高扶持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含农田水利、产业道路、生产用房、生产设备等)、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施、村组道路及其他小型公益设施等,(四)其他符合规定或经批准的扶持方向二、其他事宜各乡镇(街道)认真做好2025年储备项目申报工作,选择申报2至3个优质成熟项目并对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的真实性等做好源头把关,且综合试点类项目需经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研究通过后进行申报,2025年储备项目申报截止于2024年9月25日,请及时将项目申报表、汇总表等材料一式两份纸质形式报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钟叶鹏处,同时报送电子版,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