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促进工作,切实做好2024年市直就业见习工作,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增强工作经验,为促进青年就业和成长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在市直范围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能提供适合青年就业见习的岗位,能为见习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条件,见习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需按规定为见习人员提供不低于每人每月1980元的生活补助,由见习单位向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供发放就业见习生活补助明细账单),二、申报材料(一)《忻州市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二)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单位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所有原件及复印件(三)单位介绍信(四)《见习人员岗位职责及考勤制度》三、申报程序(一)各单位在申报时间内向忻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经忻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确定后,在“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https://218.26.86.218:8099)进行网上申报,四、申报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7月26日(节假日除外),五、申报地址及联系方式地点:忻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忻州市忻州西站北配楼2层)电话:3046186附件:1.《忻州市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2.单位介绍信3.《见习人员岗位职责及考勤制度》忻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