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一)申领条件: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三)资金用途: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恢复劳务派遣单位享受稳岗返还政策,劳务派遣单位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需主动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填报附件1、附件2),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者不在稳岗返还政策覆盖范围之内,对涉及未按规定使用和拨付稳岗返还资金的,(五)政策期限: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三、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一)申领条件:参加失业保险1年(含)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同一参保人一年内只能申请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且不得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就业补助资金支持的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三)政策期限: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咨询电话:0878—8835766附件:1.云南省劳务派遣单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申请表2.云南省劳务派遣单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分配协议书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