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海南省概念验证和应用验证中心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附件:《海南省概念验证和应用验证中心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6月6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海南省概念验证和应用验证中心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支持和引导企业等科创主体加大研发投入,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概念验证中心是指由依托企业独立或牵头建设,第五条省科技厅指导和监督省级概念验证中心、应用验证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三)指导概念验证中心和应用验证平台运行管理,第六条依托单位是概念验证中心、应用验证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的责任单位,主要职责是:1.负责概念验证中心、应用验证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报告内容应包括概念验证中心、应用验证中心管理制度建设、资金使用、验证服务、创业孵化案例、成果收益和绩效评价等情况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第七条概念验证中心认定的基本条件:1.依托企业需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3.中心应具备良好的概念验证的条件和基础,第八条应用验证中心认定的基本条件:1.依托企业需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5.中心应具备开展技术成熟度评估、样品样机试制、场景应用实测等产业验证科研条件,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申请认定的概念验证中心、应用验证中心进行评审,对经认定的概念验证中心、应用验证中心开展年度绩效评估,第十三条按照《海南省科研诚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概念验证中心、应用验证中心发生失信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