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为进一步规范市中试基地的建设与运行管理,附件:市中试基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忻州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6月24日市中试基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促进科研与生产的紧密衔接,加强和规范忻州市中试基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第五条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主管单位是市中试基地的归口管理单位,指导市中试基地的运行与管理,(三)对市中试基地的建设运行进行监督管理,协调解决市中试基地建设、运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第六条依托单位是市中试基地建设与运行管理的具体责任单位,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市中试基地建设计划,(二)统筹推进所属市中试基地建设与运行管理,第八条申请认定中试基地的程序如下:(一)依托单位按申报要求如实编制《市中试基地建设申请书》,(四)依托单位根据立项建设通知填报《市中试基地建设计划任务书》,经归口管理单位审核后报市科技局,经归口管理单位审核后报市科技局,对市中试基地的整体建设与运行情况每三年进行一次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