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企业签订项目入区协议之日起3年内完成2亿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出让金)的,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对经开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超过20万元/1000平方米的,企业对经开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每增加10万元/1000平方米,项目及产品均正式投产及销售后一次性给予500万元奖励,项目及产品均正式投产及销售后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项目及产品均正式投产及销售后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同时该获得三类注册证的新产品正式投产及销售后一次性给予每个注册证100万元奖励,同时该获得二类注册证的新产品正式投产及销售后一次性给予每个注册证3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投产入规后对经开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达到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上、700万元以上以及1000万元以上的,分别按照企业对经开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20%、30%、40%、50%给予奖励,贴息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单个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按不超过获得投资额的10%且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给予项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