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桂政发〔2019〕53号)新设企业奖励,按其对地方经济贡献的70%予以奖励,按其对地方经济贡献的70%予以奖励,按其当年对地方经济贡献的70%予以奖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桂政发〔2019〕53号)总部经济奖励,年度地方经济贡献100万元至500万元的,年度地方经济贡献500万元以上的,按其当年对地方经济贡献的70%予以奖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桂政发〔2019〕53号)产业链龙头企业引进的招商引资项目奖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桂政发〔2019〕53号)新设立持牌法人金融机构奖补,对新设立的持牌法人金融机构给予最高5000万元奖励,对各片区引进的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区域性总部、功能性总部给予累计最高1亿元补助,《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桂政发〔2019〕53号)招商引资企业奖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桂政发〔2019〕53号)急需紧缺人才财税奖励,对于自治区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年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