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单户担保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年化担保费率(含再担保费)降至1%以下,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单户担保额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年化担保费率(含再担保费)降至1%以下,每户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关于印发推动财政金融联动引领广西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桂金监改〔2022〕21号),对接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核心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关于印发推动财政金融联动引领广西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桂金监改〔2022〕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关于印发推动财政金融联动引领广西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桂金监改〔2022〕21号),给予一次性奖励4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4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600万元,给予不超过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关于印发推动财政金融联动引领广西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桂金监改〔2022〕21号),每户企业每类产品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每户企业每类产品每年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关于印发推动财政金融联动引领广西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桂金监改〔2022〕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