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粮储备〔2022〕38号各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按照《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粮规网函〔2022〕36号)要求,现就2023年度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优选申报项目各县市区要结合《芜湖市“十四五”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的实施,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支持对象填写项目申报统计表,审核汇总后报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向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申报,二、切块下达资金根据《安徽省“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皖财建〔2022〕598号)有关规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各县市区申报的项目资金需求,三、组织项目实施各县市区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指导,确保项目实施主体和建设内容符合实施方案规定,及时将项目申报要求通知辖区内所有粮食企业,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如申报时项目已开工建设,项目应能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后即可按期开工、12个月内完工,(三)请各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于2022年8月11日前将项目申报统计表报送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附件: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芜湖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8月5日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