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补助条件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财政资金补助,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0万元财政资金补助,每家企业获资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达到补助条件的给予单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三次总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财政资金补助,《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新国际物流园开发建设支持政策(试行)的通知》(五)南宁国际铁路港127.物流设备支持,《南宁国际铁路港开发建设运营支持政策(修订版)》(桂商流通发〔2021〕53号)128.物流平台企业补助,建成投入运营时间超过1年、年营业额超过500万元后可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补助,《南宁国际铁路港开发建设运营支持政策(修订版)》(桂商流通发〔2021〕53号)129.物流企业引进培育补贴,给予每家总部企业不超过500万元开办补助,《南宁国际铁路港开发建设运营支持政策(修订版)》(桂商流通发〔2021〕53号)130.新注册企业税收优惠,《西部陆海新通道柳州铁路港开发建设运营支持政策》(桂发改经贸规〔2022〕266号)132.物流平台企业补贴,可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补助,《西部陆海新通道柳州铁路港开发建设运营支持政策》(桂发改经贸规〔2022〕266号)133.物流企业引进培育补贴,给予每家总部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开办补助,《西部陆海新通道柳州铁路港开发建设运营支持政策》(桂发改经贸规〔2022〕266号)134.新设立企业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