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新时代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桂政发〔2020〕42号)80.工业企业税收优惠,《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新时代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桂政发〔2020〕42号)81.电子软件企业税收优惠,《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新时代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桂政发〔2020〕42号)82.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新时代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桂政发〔2020〕42号)83.新设加工型企业税收优惠,《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新时代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桂政发〔2020〕42号)84.物流企业税收优惠,第1年至第2年免征、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属于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新时代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桂政发〔2020〕42号)85.企业员工财政奖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新时代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桂政发〔2020〕42号)86.高层次人才财政奖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新时代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桂政发〔2020〕42号)87.航运等企业奖励,2021年1月1日以后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内新注册开办,第一年给予每航次补贴5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桂政发〔2020〕42号)(二)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90.新设企业税收优惠,《加快西江经济带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4年)》(桂发改开放函〔2022〕1143号)103.新注册企业税收扶持,对在经济带内新注册开办且2024年前符合国家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法人企业,第1年至第2年免征、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属于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