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德市财政局福宁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宁财农指〔2023〕2号)文件要求,2022年市级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福安市15万元,项目验收表已通过村委会和乡镇政府审核盖章上报,项目服务总体符合要求,拟拨付项目补助资金15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我局将会同财政部门予以拨付,联系股室:福安市农业农村局人居办,福安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