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2〕44号)《灵武市2023年滩羊产业专项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要求,前期按照项目形象进度进行了阶段性验收,按照实施主体完成项目的50%并对实施主体灵武市绿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宁夏鑫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灵武分公司分别支付项目补助资金25万元,共计50万元,目前,2个实施主体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通过了灵武市农业农村局专家组的终验,拟兑付剩余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每个25万元),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公示期为5天,监督电话:灵武市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951-4021412灵武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0951-4021649附件:灵武市2023年滩羊产业专项-加工营销中心建设项目补助资金表灵武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