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部社科研究优秀成果推介展示活动(2021—2023)的通知》(办科教发〔2023〕191号,文化和旅游部将于近期开展文化和旅游部社科研究优秀成果推介展示活动(2021—2023),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组织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文化和旅游部社科研究优秀成果推介展示活动(2021—2023),积极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部社科研究优秀成果(2021—2023)遴选推荐工作,二、择优推荐(一)推荐名额1.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推荐行业智库类成果不超过4项,推荐期刊专题类成果不超过3项,2.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推荐项目不超过2项,(二)推荐程序1.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相关单位填写成果推荐表(附件1),将成果推荐表、推荐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智慧旅游处(科技教育处),2.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按照推荐条件和名额进行初审和推荐,将上述材料要求直接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智慧旅游处(科技教育处),3.省文化和旅游厅智慧旅游处(科技教育处)将按照要求组织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和择优推荐,三、报送要求(一)材料报送要求1.纸质版:成果推荐表、推荐汇总表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二)报送时限及联系方式请推荐单位于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18:00前将纸质材料一式3份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智慧旅游处(科技教育处),邮政编码650100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2023年12月11日附件: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部社科研究优秀成果推介展示活动(2021—2023)的通知(办科教发〔2023〕1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