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市本级获湖北省2023年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61万元,根据《湖北省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建发[2017]37号)、《咸宁市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咸财建发[2016]249号)之规定,奖补资金用于建筑节能配套能力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绿色建筑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等五个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和建设项目,符合条件的单位和项目建设方现可向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申请,受理申请时间为公告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地址:咸宁市银泉大道575号309室市住建局建筑节能办公室电话:0715-8255137邮箱:1127024224@qq.com联系人:吴雄飞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