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于2023年12月7日组织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具体内容如下:一、实施主体和地点1.实施主体:福建省顺昌中杏农产品有限公司、福建省口前星安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二、项目批复内容1.福建省口前星安生态养殖有限公司需完成闽北花猪保种群活体保种基础母猪150头,6个家系等任务,补助资金30万元,并补助资金9万元,合计补助资金39万元,2.顺昌中杏农产品生态发展有限公司需完成闽北花猪保种群活体保种基础母猪100头,补助资金20万元,三、项目完成情况1.福建省口前星安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开展闽北花猪保种,6个家系,2.顺昌中杏农产品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开展闽北花猪保种,四、验收意见2023年12月7日,验收组通过实地查看建设内容、财务材料审验、现场汇报等方式对以上二家主体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现场验收,公示日期:2023年12月7日-12月14日联系电话:0599-7823915顺昌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7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