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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哈尔滨市商务局 | 2023-10-27
我局开始受理2023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二、支持内容、标准和期限(一)支持外贸企业转型升级对外贸企业在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研发设计等方面发生的费用,每户企业支持上限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项目实施期限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项目实施期限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每户企业支持上限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每户企业支持上限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对实际补贴金额低于5万(不含)的企业项目不予支持,(五)对已从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封面标明2023年度中央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材料、项目类别、申报单位、申报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三)除本通知项目申报指南中规定的申报材料外,八、申报时间企业(单位)项目申报时间截至2023年11月3日,获得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单位收到资金后,市商务局负责对已拨付的外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进行认真总结,相关企业要妥善保管企业项目申请文件等相关申报和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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