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研协同创新是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以创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基础,共同开展科技创新、推进成果转化的一项机制,为充分发挥高校院所作用、有效转化高校科研创新成果,我市设立了产学研合作引导资金,旨在鼓励和促进我市企事业法人单位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的产学研紧密合作,为完善产学研合作创新服务体系,提高产学研合作引导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聊政办发〔2021〕2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技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聊政字〔2023〕1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市科技局联合聊城市财政局印发《聊城市产学研合作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聊市科发〔2023〕38号),资金主要用于引导我市企事业法人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支持企事业法人单位与高校、科研机构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共性技术难题等进行共同技术攻关,依托产学研合作引导资金,更大力度、更宽范围发挥高校、科研院所技术与人才优势,加快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高校院所为技术依托的产学研创新体系,聊城市科学技术局聊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聊城市产学研合作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