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科学部现公开发布2023年度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告,一、定位及资助范围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地球科学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科学传播等活动,2.依托地球科学领域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或国家重点实验室开展的面向中、小学生的科学传播和普及活动(下文简称“科学传播类”项目),“会议培训类”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不超过6万元/项,“科学传播类”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不超过4万元/项,“战略研究类”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不超过60万元/项,2.资助期限不超过1年(含)的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申请人应在项目名称中明确申请的科技活动类型,“会议培训类”项目应包括:举办科技活动的背景和意义,“科学传播类”项目应包括:举办科技活动的背景和意义,科技活动项目预期成果中必须包括与活动主题相关的调研报告或活动总结,申请代码1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地球科学部相应申请代码(以D开头的申请代码),3.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2)依托单位须在截止时间前(2023年11月30日16时)通过信息系统逐项完成审核、确认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可咨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