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企业集团和中央驻鲁企业可直接推荐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管理办法》组织专家论证后择优推荐,并提供必需的附件及证明材料,有关数据指标截至2022年底,其中财务数据按照已审计的2022年会计报表填写,推荐在制造业重点领域具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明显成果的企业申报,省属企业集团和中央驻鲁企业可直接推荐报送,并提供必需的附件及证明材料,有关数据指标截至2022年底,其中财务数据按照已审计的2022年会计报表填写,三、材料报送(一)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请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于10月12日前将申请认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汇总表及申报材料(附件1、2,纸质版一式四份,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材料两份)与推荐文件报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版材料一份)与推荐文件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