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示一、征求意见范围全县范围内的所有公民和其他单位、组织,二、征求意见目的为稳妥推进沂源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推动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立“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三、征求意见期限公众或其他单位、组织可在本办法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沂源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宝贵意见,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与沂源县自然资源局联系,反映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地址:淄博市沂源县历山街道健康路3号,联系人:刘永明,联系电话:3223545,邮箱:yyxgtjdj@zb.shang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