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企业留工优工促生产的通知》(仑政〔2021〕77号),拟对宁波富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补助经费10万元,对宁波北仑云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补助经费10万元,对宁波中青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补助经费10万元,对宁波万楚置业有限公司补助经费5万元,对宁波龙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补助经费5万元,对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公司补助经费2.1万元,对宁波银辉物美超市有限公司补助经费0.111万元,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3月25日—3月3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向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反映,公示期限5天,自公示之日算起,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