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局:根据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发布2022年一季度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16号)精神,现将《2022年宿迁市高技能人才紧缺型职业(工种)及培训补贴标准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地人社部门按照《宿迁市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宿财社〔2020〕59号)等文件要求组织申报,培训主体应在培训开班前向企业(或培训机构)所在地人社部门履行预申报程序,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取得证书后3个月内,个人、企业、培训机构应向开班申报的人社部门申请培训补贴,仅取得证书而未实际发生培训的不得申报补贴,资金按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特此通知,附件:2022年宿迁市高技能人才紧缺型职业(工种)及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第一批)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迁市财政局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