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0730-8880457电子邮箱:84198594@qq.com附件:《岳阳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3月25日岳阳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审议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我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由行业主管部门编制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一)项目名称;(二)项目实施机构;(三)项目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实施进度,第十二条(审查意见)特许经营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由市特许办组织发展改革、财政、审计、司法等有关部门对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查,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各部门书面意见对特许经营实施方案进行修改,第三章项目实施第十四条(选择经营者)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经批准后,由市人民政府授权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作为实施机构负责特许经营项目的实施工作,第十六条(协议签订)行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与特许经营权授予对象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并由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第十七条(协议内容)特许经营协议应当与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一致,项目实施单位应当按照特许经营协议严格履行有关义务,第十九条(项目前期)特许经营者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者在特许经营协议有效期内单方提出提前终止协议的,市发展改革部门对特许经营项目成本依法实施监审和价格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