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出台了《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依法依规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亟需通过出台《规定》进一步提高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多次举办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立法工作研讨,作为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方面的基础和依据,《规定》涵盖失信主体的认定与管理、信用信息的采集归集公开与共享、信用修复、信用评价、信用承诺和权利保障等多项制度,重点对文化和旅游市场严重失信主体的认定标准、程序和管理措施进行了规范和完善,重点建立并完善了以下信用管理制度:(一)严重失信主体的认定与管理制度,《规定》依法依规建立并完善了文化和旅游市场严重失信主体管理制度,《规定》依法依规建立了文化和旅游市场轻微失信主体管理制度,《规定》依法依规完善了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信息的公开与共享制度,《规定》建立了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修复制度,并规定了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了文化和旅游市场严重失信主体的管理措施,《规定》为文化和旅游领域发展信用经济提供了一定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