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经信数〔2022〕35号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有关企业: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4〕29号)和《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甬经信电子〔2014〕282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初审,宁波市经信局、宁波市财政局审核,确定第九次宁波市光伏发电补贴补助企业名单(详见附件),现予公布,附件:宁波市光伏发电补贴资金补助企业名单(第九次).doc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