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评定和2019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的通知》(辽工信产业〔2022〕52号)和《辽宁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辽经信产业〔2019〕63号,现将2022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2019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申报及复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1.评定方式:遵循企业自愿、择优确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申报范围:制造业企业内部设立的工业设计中心(部门、机构),3.申报要求:申报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应符合《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见附件1),新申报企业填写《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附件2或附件3),并按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附件4)要求组织申报材料,二、2019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按照《办法》要求,请组织2019年度被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真填写《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附件5或附件6),复核要求按《办法》中“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基本条件”执行,择优确定通过复核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以及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材料均取消主管部门关于企业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请各区、县(市)对所有申报单位的申报和复核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严格把关,将本地区推荐申报和复核意见文件(盖公章)、《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8)、企业申报材料及复核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4份及电子版)汇总后报送我局生产性服务业处(浑南区二十一世纪大厦A座512房间),通知相关附件电子版可到省工信厅和市工信局网站上下载,联系人:刘意王磊联系电话:024-22858168、13889349761、13352459505电子邮箱:sygyjj@126.com附件1: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基本条件.docx附件2: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doc附件3: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doc附件4: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docx附件5: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docx附表6: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工业设计企业).doc附件7:承诺书.docx附件8: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汇总表.xls附件9:沈阳市2019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xlsx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