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进一步促进优质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荔府办〔2021〕4号)第九条【品牌提升奖励】“2021年1月1日起我区优质企业本部首次进入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的,给予150万元奖励,首次被评定为中国企业500强的,给予300万元奖励,首次被评定为世界企业500强的,给予1000万元奖励”的相关规定,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8月被评为世界500强企业,详见附件1)向我局申报了品牌提升奖励1000万元,现将拟兑现的奖励情况(详见附件2)进行公示,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应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单位注册证明(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联系电话:020-81516325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南路中段东漖南村638号407室邮编:510375附件:1.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世界500强排名情况.doc2.荔湾区优质企业品牌提升奖励资金安排明细.doc广州市荔湾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