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宜宾市标准化发展考核激励办法(送审稿)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16日附件宜宾市标准化发展考核激励办法(送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在自主创新、产业竞争、国际贸易和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技术支撑作用,资金纳入市财政预算,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标准化激励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第二章激励范围及标准第四条标准化是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的重要技术支撑,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化激励范围包括:(一)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并经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化管理部门或有关标准管理机构正式批准发布,(二)经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成立的国际、国家、行业、省、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或工作组单位),(一)对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四川省地方标准并经批准发布的,每个标准分别激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每个标准分别激励10万元、5万元,每个标准激励2万元,每个项目分别激励10万元、5万元,每个项目激励10万元,第三章项目的申报第六条申请标准化激励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符合本市的产业布局和发展方向,第七条申请标准化激励项目经费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有关证明文件:(一)宜宾市标准化项目激励经费申请表(见附件),附件:宜宾市标准化项目激励经费申请表附件宜宾市标准化项目激励经费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项目名称申请金额申请原因附件目录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确认金额万元年月日处理结果年月日单位负责人:联系人: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