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联合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制定了《深圳市龙岗区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2023年5月19日深圳市龙岗区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教育改革发展部署,并配合区财政局开展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根据需要组织开展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申报单位”)根据项目需求编制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并报区教育局审核,(二)应由部门财政预算安排经费的项目或已在部门预算中安排的项目,第四章预算管理第九条区教育局按照年度预算编制程序,结合上一年度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下一年度任务目标、绩效目标,第十条区教育局根据专项资金目录清单和预算管理要求编报专项资金预算,对项目申报材料及项目预算经费进行评审,(五)拨付资金:由区教育局按照项目审核结果拨付资金至项目申报单位,第六章绩效管理第十九条区教育局统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目标作为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绩效运行监控和事后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对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对照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检查资金的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