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2.正向激励跨越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4.加快新经济企业培育,(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5.鼓励企业上市融资,市财政给予总额1000万元的奖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1000万元,市财政给予一次性总额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6.支持优质企业来我市并购重组,(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二、鼓励企业增强创新能力8.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10.支持科技成果加快转化,对受托承担国家、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任务的单位给予不超过50万元补助,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50万元奖励,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奖励,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13.鼓励企业引进职业经理人,(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淄博银保监分局)五、提升跨越发展计划企业家荣誉感16.关心厚爱跨越发展企业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