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流动供销致富车项目实施方案》(景供〔2021〕26号)和《景宁畲族自治县关于建立“景宁供销流动致富车服务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景供〔2022〕3号),对2022年11月-2023年3月运营的16辆车辆单位或个人给予补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内,若对公示对象相关情况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直接向景宁畲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反映,公示时间:从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31日,监督电话:0578-5625912(县供销联社)景宁流动供销致富车项补助公示(2023.5.24).xlsx景宁畲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