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精神》(粤财社〔2021〕293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1〕301号)精神,结合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需求,制定如下2022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和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详见附件),资金分配方案经市政府审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7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来电、来函或其他方式,实事求是反映情况,来电来函请署上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752-2789392,联系邮箱:rsjzhghk@huizhou.gov.cn附件:惠州市2022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和省级促进就业创业专项资金分解下达方案.xls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