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最高75万元、45万元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最高75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最高45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的,对新认定的山东省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给予最高45万元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最高75万元、45万元一次性奖励,经认定后分别给予最高2万元、15万元、30万元、4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入选省级5G产业试点示范项目、工业互联网创新示范企业、产业互联网示范平台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75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最高45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产业示范基地、省级特色产业集群分别给予申报主体最高300万元、1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分别给予最高75万元、15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最高75万元、15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