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省财政奖补资金(第二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和奖补范围(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1.奖补范围,新能源公交车、燃料电池汽车暂不超过中央财政审核补助标准的50%进行补贴,在市本级范围内投资建设、经当地主管部门备案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项目,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可享受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政策1.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项目已享受国家、省财政补贴或同类型财政资金支持的,二、申报要求(一)申报材料1.申请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申请补助对象提出补助申请,填写《衢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第二批)申请表》(附件1)和《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第二批)明细表》(附件4),2.申请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奖补资金申请补助对象提出补助申请,填写《衢州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奖补资金(第二批)申请表》(附件2)和《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项目(第二批)明细表》(附件5),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1)项目投资建设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申请新能源汽车新业态培育奖补资金申请补助对象提出补助申请,填写《衢州市新能源汽车新业态培育奖补资金(第二批)申请表》(附件3)和《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新业态培育(第二批)明细表》(附件6),并提供以下材料:(1)项目投资建设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市发改委801室联系方式:0570-3081469、0570-3023326),根据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三部门联合文件由市发改委负责将补助资金拨到相关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