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提升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加强“产业科创名城”人才支撑的15条举措》(扬发[2022]9号)和《扬州市鼓励高校毕业生来扬留扬回扬创业就业实施细则》(扬人社[2022]46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人才自主申报,区人社局审核、审批,现将审核、审批通过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2022年10月18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联系电话:0514-80804233、86552369,附件:1、江都区2022年9月留扬公示名单.xlsx2、江都区2022年9月回扬公示名单.xlsx3、江都区2022年9月探亲公示名单.xlsx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