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工程技术系列智能装备职称专业首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智能装备职称专业首次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范围工程技术系列智能装备专业职称首次申报评审主要面向高端装备和智能制造人才创新创业联盟、各区企业中,在职从事机器人、医疗装备、智能测控装备、高端工程机械、智能制造专用成套装备、关键系统部件和基础零部件的设计研发制造等与智能制造相关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二、评审标准工程技术系列智能装备专业职称评审标准,按照《市人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工程技术系列智能装备专业职称评价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1〕27号)有关规定执行,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用人单位审核材料后开展推荐,用人单位应于7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业务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对所属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于7月18日前将审核通过的材料提交至职称评审办事机构,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受理业务主管部门提交的材料,四、有关事宜智能装备专业职称是助推高端装备产业链发展,各区人社局、高端装备和智能制造人才创新创业联盟秘书处和职称评审办事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荐、审核和评审公示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