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财政局:根据2022年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安排和我省农业相关工作任务要求,现将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下达你市县(具体金额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此次下达的资金请列入2022年“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农林水支出”相关款项,二、请你市县按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抓紧做好资金拨付和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并按照相关项目和资金管理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好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附件:1.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表2.2022年海南省粮食绿色高质高效生产项目区域绩效目标表海南省财政厅2022年6月24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表金额单位:万元序号市县名称粮食绿色高质高效生产备注合计5001三亚502儋州603琼海504文昌505万宁606五指山507澄迈408临高409乐东5010白沙50附件22022年海南省粮食绿色高质高效生产项目区域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专项名称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食绿色高质高效生产)合计三亚儋州文昌琼海万宁澄迈乐东五指山临高白沙资金情况(万元)2022年部门预算资金50050605050604050504050年度目标水稻、地瓜、大豆等粮食作物绿色高质高效核心示范区4530亩,带动辐射区16470亩,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单位绩效指标产出指标数量指标粮生产食示范面积亩4530100500500110090030060020030300质量指标化肥农药利用率实施区化肥农药利用率要明显高于非实施区实施区化肥农药利用率要明显高于非实施区实施区化肥农药利用率要明显高于非实施区实施区化肥农药利用率要明显高于非实施区实施区化肥农药利用率要明显高于非实施区实施区化肥农药利用率要明显高于非实施区实施区化肥农药利用率要明显高于非实施区实施区化肥农药利用率要明显高于非实施区实施区化肥农药利用率要明显高于非实施区实施区化肥农药利用率要明显高于非实施区实施区化肥农药利用率要明显高于非实施区时效指标2022年底资金执行率百分比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辐射带动面积亩1647019004000100015004000140010001170500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示范区服务对象满意度百分比≥90%≥90%≥90%≥90%≥90%≥90%≥90%≥90%≥90%≥90%≥90%辐射区满意度百分比≥85%≥85%≥85%≥85%≥85%≥85%≥85%≥85%≥85%≥8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