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苏州高新区“狮山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党政办公室2022年6月24日苏州高新区“狮山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具有高新特质的创新创业育才机制,第二章申报范围和对象第二条申报“狮山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的青年人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申报和申领补贴时所在企业为首次就业企业全职在岗(不含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第三章补贴标准第三条“狮山青年人才”生活补贴标准为:博士每人5万元,第四章申报申领流程第四条区人社部门于每年10月起发布申报通知(具体申报时间以区人社部门发布通知为准),企业根据要求组织人才申报,第五条经区人社部门审核、区人才办会议通过后,第六条企业申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4.人才填写的《“狮山青年人才”生活补贴个人申报表》(见附件1),5.企业填写的《“狮山青年人才”生活补贴企业申报表》(见附件2),申领要求和所需材料以区人社部门发布的通知为准,第九条申报个人及所在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取消个人及企业申报补贴资格,附件1:“狮山青年人才”生活补贴个人申报表附件2:“狮山青年人才”生活补贴企业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