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现将《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山东省科学技术厅2026年4月10日(此件公开发布)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提升工程)项目管理,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一流科技创新生态的意见》《关于支持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及山东省级科技计划与资金的相关管理规定,第四条项目资金包括省级财政资金、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金融资本及其他渠道资金,省级财政资金通过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安排,第二章组织管理与职责第五条省科技厅负责研究制定提升工程支持政策、管理办法,开展项目申报受理、形式审查、评审立项、过程管理、绩效评价和评估监督等全过程管理工作,第三章支持重点与条件第九条提升工程重点支持以下方面:(一)支持规上高新技术企业强化研发机构建设、研发先进适用技术、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等,第四章组织实施与管理第十一条省科技厅公开发布项目申报通知,第十五条项目实施期内的统筹协调、年度绩效评价、中期检查、重大事项变更、撤销或终止项目等过程管理以及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等按照《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第五章项目资金管理第十六条项目单位应当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省级财政资金按照《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项目监督管理按照《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项目科研诚信管理按照《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政策解读:政策解读|《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