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4日至6日,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对龙岩市北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北山煤矿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矿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立案调查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闽(龙)煤安罚〔2026〕004号,责令该矿停产整顿3天,停产整顿时间:2026年4月3日至4月5日,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4号)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该矿制定了整改方案组织整改,并经新罗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验收合格,新罗区政府批准,于2026年4月8日恢复生产,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4号)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年4月10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