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科创服函〔2026〕1号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科技管理部门,现就2026年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参评要求企业自愿通过“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s://zxqy.hebkjt.cn/)进行常态化申报、评价和备案,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在综合管理平台上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用户名进行注册,在线填报《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资料,县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评价申请表》及相关佐证资料进行评价审核,确定通过评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分别于4月10日、6月20日、9月20日、11月20日前,省科技厅按批次对通过评价的企业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核实,企业名称及证书编号可在“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综合管理平台”查询,“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有效期为3年,在综合管理平台上进行复审填报,三、评价工作要求各地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培育更多优质企业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请各地根据工作实际确定2026年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管理机构名单,填写《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管理工作机构信息表》(见附件),联系人:陈鹏0311-66501203电子邮箱:chenpeng@hebkjt.cn附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管理工作机构信息表.doc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