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状况正常,办公环境良好,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防护措施,且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并足额发放见习生基本生活补贴,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三)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最低工资标准为2150元/人/月),见习人员上岗前见习单位应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需与我省工伤保险工亡赔付标准大致相同,见习单位可获得每份保险240元的保费补贴,(四)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制定岗位职责管理、日常工作考核制度,见习单位除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外,不得参加任何其他社会保险,四、见习单位申报流程申请单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参保证明、招聘简章、单位简介等)到潞州区人社局一层3号窗口登记报名,咨询电话:0355-2253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