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顺利实施,现就做好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和实践教学机构遴选通知如下:培育机构和实践教学机构应能够承担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等方面培育任务,对承担上一年度培育任务并高质高效完成的培育机构可优先选用,培育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成立3年以上,3.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4.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培育机构申报资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实践教学机构应具有满足培育主题要求的场地、设施设备、实践师资等条件,原则上从农业创新驿站、农业园区、农民(业/机)合作社、组织部门“万人示范培训”基地等各类培训基地择优选用,(一)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按照年度任务需求、实践教学服务经验、联农带农等方面综合考评,(二)实践教学机构申报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书(加盖公章),3.机构运营情况说明(场地、设施设备、实践师资等),以上资料均提交纸质版各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