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有关单位:《淮南市支持绿色智能船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对企业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分别奖励最高50万元、20万元,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相关县区〔园区〕)2.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攻关,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相关县区〔园区〕)3.培育壮大优质企业,对我市船舶产业链企业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最高奖励30万元,支持绿色智能船舶修造企业、绿色智能船舶核心系统企业、绿色智能船舶智能化企业等产业链核心企业,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相关县区〔园区〕)5.支持产业链协同创新发展,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相关县区〔园区〕)6.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相关县区〔园区〕)三、强化产业配套7.促进绿色智能船舶推广,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相关县区〔园区〕)8.支持绿色智能船舶出海,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相关县区〔园区〕)9.支持绿色智能船舶应用,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相关县区〔园区〕)10.鼓励引培一批内河航运企业,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相关县区〔园区〕)11.培育绿色智能船舶航保服务业,对投资绿色智能船舶制造、绿色智能船舶核心部件制造、绿色智能船舶智能化、高端制造新材料、新型基础设施等各类企业和项目发展的基金机构,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相关县区〔园区〕)本政策适用的绿色智能船舶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