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建设示范带动效果明显的农业科技示范场所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一、农业科技示范场所、示范主体条件(一)具有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质,(二)示范推广农业主推技术,二、农业科技示范场所及示范主体任务(一)农业科技示范场所及示范主体是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展示窗口和基层农技人员指导服务的综合平台,必须完成县农业农村局农业主推技术的示范任务,积极配合技术指导员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等试验示范工作,三、农业科技示范场所及示范主体享受待遇(一)免费享受农业专家指导服务,(二)获得示范场所试验、示范推广展示补助,对新品种、新技术组织推广展示、现场观摩等发生的费用,新品种新技术新试验示范所需的农药、肥料、种子、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补助,(三)免费获得赞皇县农业农村局农业主推技术,四、推荐遴选程序(一)各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及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上报县农业农村局,按照上报品种、地域、规模等情况确定3个赞皇县农业科技示范场所、19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并对入选场所、主体进行公示后在县农业农村局备案,由县农业农村局与选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实施场所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