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谋划推进南丹县“十五五”时期矿山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规范有序推进新增历史遗留(无主废弃)矿山图斑认定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6〕43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全县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并对历史遗留矿山(无主废弃)进行了全面核实,现对南丹县新增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本次认定结果公示期30天,公示期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我局申请复核,我局将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回复,对回复结果不满意者,可以向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裁定,附件:南丹县新增历史遗留矿山认定表南丹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3月29日南丹县新增历史遗留矿山认定表序号位置图斑编号中心坐标面积(平方米)备注1六寨镇帮里村纳论屯DC32548107.21496325.2192965113.9无主废弃2吾隘镇吾隘社区平类屯DC32572107.33848724.8235961936无主废弃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