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通过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综合法等方法进行评价,成本法是指通过计算数据知识产权的获取成本、维护成本和更新成本等来评价其价值,收益法是指通过预测数据知识产权未来的收益来评价其价值,综合法是指将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相结合的评价方式,(二)成本法评价计算方式,成本法评价的基本计算模型为:P=C×(1−δ)×F式中:P——待评价数据知识产权的价值,数据知识产权的贬值评价主要通过剩余经济寿命法进行计算,(二)收益法评价计算方式,收益法评价的基本计算模型为:式中:P——待评价数据知识产权的价值,市场法评价的基本计算模型为:P=Q×F式中:P——待评价数据知识产权的价值,可比案例与待评价数据知识产权的应用场景收益期限接近,计算公式为:调整系数=1-(可比案例剩余收益期限-待估数据知识产权剩余收益期限)×行业平均收益率,计算公式为:调整系数=1+(待估数据知识产权剩余收益期限-可比案例剩余收益期限)×待估数据知识产权预期收益增长率,综合方法是将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相结合的评价方式,综合方法评价的基本计算模型为:P=α1×P1+α2×P2+α3×P3式中:P——待评价数据知识产权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