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即将启动创业担保贷款稳定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无需自行申请,补贴资金将分批直接发放至个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需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2024年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2.贷款期间创业项目正常经营,已经注销或停止的项目不在补贴发放范围,根据贷款发放金额和实际存续月数核算:1.享受创业担保贷款金额高于5万元(含5万元)低于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给予1000元稳定创业补贴,2.每增加5万元贷款金额,增加稳定创业补贴1000元,3.实际补贴金额以创业者2024年贷款存续实际月数(按每满30天计1个月,2.发放渠道:补贴资金将一次性拨付至创业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1.发放时间:2024年前三季度符合条件的创业者,2.社保卡激活:请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确认已办理本人社会保障卡,我市将持续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